對于擬出售杭州冶春餐飲管理不(bu)足新公司40%國有制債權的通(tong)知
根據揚州市國資委《關于同意轉讓上海冶春餐飲有限公司40%國有股權的批復》(揚國資[2019]41號),冶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所持有的上海冶春餐飲有限公司40%股權,現公告如下: 一、經過甄選比價,冶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選聘揚州佳誠資產評估事務所承擔本次股權轉讓的評估工作,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12月31日(相關評估內容見《資產評估結果公示表》)。 二、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接受咨詢,咨詢電話:87805459,聯系人:李莉。
19年6月10日 |